【高雄空污總量不是申報排放量】20161001

【高雄空污總量不是申報排放量】20161001



退休後的前台南市副市長、台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邀約環團人士(我不是)組成「台灣環境公義聯盟」,其長期擔任政務官,短時間也絕不可能像我們這般環運人士,不過,其現在極力推動生煤減量,絕對值得肯定。

今天「台灣環境公義聯盟」舉辦空污論壇討論空污總量訂定,也感謝有機會讓我與會表達「高雄空污總量查核問題」,我提出:

一、高雄市空污總量認定讓我有受騙感覺,包括: 工業區總量仍以環評量認定,六月以前沒有申報的業者以許可量八成認定,難怪9月初第五次高屏總量會議高雄市所提出的VOC查核總量達2萬公噸/年。目前有36家排放大戶不主動申請,高雄市環保局應該是以其許可量八成認定,並非以申報量認定,因為臨海工業區及林園工業區的許可量就約2萬噸/年。

二、104年6月環保署公告的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版本不同於公聽會版本,公告認定的法規讓環保局有很大權限,讓環保局逕行得以環評量或許可量認訂總量。因此,目前認定的量是許可量,並非申報量。

三、如果以環評量或許可量所認定的總量,表示目前高雄市的空污排放量還可以增加約二倍,這是環團不能接受的空污查核量,環團絕不能背書。
四、高屏的空污總量認定如果是以許可量認定就是一場騙局,環團只能接受目前的高雄市申報量(VOC約1萬2千噸/年;TSP約9千噸/年;SOx約2萬2千噸/年;NOx約3萬4千噸/年)。

五、書面意見: 【高屏空污總量認定問題】

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自104年底實施以來,目前正進行污染量查核認可,由2016年9月9日第5次總量小組會議資料,高雄市環保局查核問題較大,其預估認可排放量為: 粒狀汙染物TSP 14000噸/年,氮氧化物NOx 56900噸/年,硫氧化物 Sox 45600噸/年,揮發性有機物 VOC 20600噸/年,皆非常高。

由於認可量非常高,以揮發性有機物VOC而言,較中科園區VOC環評核定量 : 2456噸/年,南科園區VOC環評核定量 : 2456噸/年,六輕離島VOC環評核定量 : 4302噸/年等都高出許多,我於當日會議強烈要求要親自逐筆資料確認。

我表示,臨海工業區及林園工業區之VOC加總申報量不到10000噸,為何高雄市之認可VOC量為 20600噸/年,不合理。

根據環保署104年6月30日公告之「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有關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公私場所排放量認可申請,針對第5點「既存固定污染源於申請日前七年內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地方主管機關應確認申請之管制污染物認可排放量,已符合其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審查結論或承諾事項之操作年度設置狀況;有未符合之情形者,地方主管機關得逕依查驗結果或相關資料,核定其管制污染物認可排放量」。

目前高雄市有36家汙染大戶未依規定申請,故地方主管機關(高雄市環保局)得逕依查驗結果或相關資料,核定其管制污染物認可排放量。環團也應該確認查核,也應進行「查驗結果或相關資料」查核。

目前空污總量認定方式包括環評核可量、許可量及申報量,環保團體應熟悉相關法規及學習如何查核,應確認每筆查核資料是否為正確的申報量,否則一旦總量確定,以高雄市環保局所提出的查核量(每年2萬噸VOC)仍高出申報量許多,那環團等於同意現在汙染嚴重的高屏三級空品區,仍然可繼續增加數倍汙染。

目前高屏空污總量查核認定有環團代表參與監督,一旦通過,也等於是環團所背書的空污總量,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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