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請不要耍我們!】 20160728

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請不要耍我們!】 20160728
--請葉俊榮部長親自主持南鐵地下化爭議之都委會會議!






今年520民進黨執政後,於6月14日召開南鐵地下化案都委會大會,會後,主席花敬群次長表示將會比照聽證會方式召開【擴大專案會議】,除要釐清南鐵東移 徵收爭議,也答應自救會,會請台南市政府拿出公文及相關資料,主席花敬群次長也回覆: 不會反對召開南鐵地下水專家會議,只是他語詞模糊,並不肯定回答,只是自救會與環團滿心期待。

過了20天,7日4日召開了南鐵案【擴大專案會議】,名稱雖叫擴大,但每人發言被限縮,根本甚麼也講不清楚,還是各說各話。

只是,當天自救會要了4年的資料,還是沒要到;我所要求的地下水報告爭議釐清,與會的台南市政府代表僅回答約1分鐘,並沒有回答清楚我的質疑,而地下水報告製作單位代表,成大教授李振誥說叫我去找他問他,還說,我曾找過他好幾次。

我當場嚇了一跳,馬上回說,我只找過你一次,為永揚案,哪有好幾次? 又本案為什麼要去找你,你現在回答錯誤疑點就可,但是,花敬群次長並沒有要他回答,所以,地下水爭議還是沒有釐清。

關於這位李教授,坦白說,我心裡一點也不願意再與李振誥教授有任何不必要的瓜葛,因為十多年前我曾為永揚廢棄物掩埋場案,請教過李振誥教授地下水問題,但 之後,他擔任永揚案專家委員,其所發言多是偏袒永揚,其博士班學生的論文內容就是為永揚公司做的報告內容,也就是他指導學生為永揚做調查,坦白講,根本是 環團所不想往來人士!

今天環團當然希望李教授釐清爭議,然而,是否台南市政府或交通部出資數千元叫他到內政部,只是說一句,你陳椒華要釐清,就來我辦公室,這麼草率? 而花主席也不叫他回答爭議,請問,這樣的主席難道處理得宜?

我要說,花次長,不要耍我們,很多官員朋友都很清楚陳椒華的行事態度一向認真,不亂講,也很少講錯,今天你有能耐當都委會主席,你就應該有能耐處理這麼簡 單的地下水報告被質疑有錯,而你不處理,台南市賴清德市長也不處理,交通部也不處理,這個重大爭議就要這樣被你們掩蓋忽略,而其影響可能是台南市的久久遠 遠,你們這些外地人擔待得起嗎?

本案已被嚴重質疑高層施壓一定要過,導致花次長主持會議立場已偏頗不公正,從演出擴大專案會議,可惜演出內容失真草率,所答應自救會要提供資料也跳票,地下水專家會議也跳票.....,,真令人遺憾!

花次長,我們(至少我覺得)被你耍了,這就是我一定要公開質疑你已不適任擔任或已無法公平公正擔任內政部都委會代理主席一職的理由,為台南安全,誠心呼籲你不要再代理主席,請葉俊榮部長親自出馬主持會議吧!


【6月成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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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敬群次長已【不適任】代理都委會主席一職 20160727

花敬群次長已【不適任】代理都委會主席一職 20160727




前日(7/25)內政部都委會處理南鐵地下化東移案,於會議開始,主席花敬群請交通部或台南市政府解釋南鐵案有無需要補充說明,台南市政府回答沒有,我提 出程序發言,要求說明我五次會議提出交通部地下水報告有誤一事,應回覆爭議,主席花敬群竟回答不必,委員已有定見,我說,上次7/4日專案小組擴大會議, 台南市政府代表只回答1分鐘,加上討論1分鐘,根本沒有釐清交通部地下水報告有錯爭議,委員及主席的定見是甚麼?請說明, 怎能如此草率,要求召開專家會議釐清。



花敬群主席不處理我提出要求釐清地下水報告有錯爭議,又在會議結束前說出不要逼他直接裁決,花次長這種態度顯示他在地下水等諸多爭議未釐清下,就要以主席權力裁決本案,要陷蔡政府於不義,花次長顯然已不適任代理內政部都委會主席一職。

南鐵地下化及東移案雖經三次專案小組及一次擴大專案小組會議,諸多爭議根本未釐清,連一份被質疑有錯報告,交通部也不回答,而國民黨執政時都委會召開三次專案會議,民進黨花敬群次長也已主持三次會議,沒有誠心真正來處理爭議,說一套做一套,敷衍草率,真是糟糕。

民進黨剛執政滿二個月,南鐵案爭議處理如此粗糙草率不負責任,為台灣,為台南著想,嚴正要求葉俊榮部長親自主持會議,花敬群次長已不適任代理都委會主席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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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嘉南平原、高屏地區地下水】 --永揚案、馬頭山案、龍崎案 20160722

【搶救嘉南平原、高屏地區地下水】
--永揚案、馬頭山案、龍崎案 20160722
 

龍崎歐欣掩埋場址位於國有地,土地為退輔會保管,88年陳唐山縣長任內有心人士引入,結合退輔會投資設置掩埋場,92年通過環評,佔地75公頃,99年環 差變更為41公頃。由於多數在地居民抗議反對,至今仍未獲施工許可。101年間賴市長親向當時吳敦義行政院長陳情反對,不過,今年520民進黨執政後,賴 市長竟然態度搖擺,同意開發單位設置水保工程、沉沙池等工程,五位台南市民進黨立委也態度急轉彎,不再談反對興建。




又今年7月初,新任退輔會主委黃文忠與龍崎嶇牛埔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帶了千份令人懷疑的同意興建掩埋場聯署書給賴市長,意圖要求賴市長發放施工許可。

本人從2004年反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9.7公頃)到2015年參與反高雄旗山內門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27.9公頃),一直到昨日公開反對退輔會投資之龍崎歐欣 掩埋場(41公頃),三案共通點就是位於低海拔山區,有斷層、盲斷層與活動斷層通過,而且鄰近或場址地下水豐沛,一旦興建將汙染烏山頭水庫、二仁溪、高屏 攔河堰、阿公店水庫及深層地下水。

很遺憾目前的環評沒有盡責嚴謹審查此類掩埋場開發案,或是環評委員欠缺真正斷層與地下水專業,或是涉官商利益勾結導致環評草率通過。

掩埋廢棄物獲利僅一時,土地與珍貴地下水資源汙染將影響世世代代永難恢復。至今永揚場址下之地下水仍可測到有機揮發物,當年整地所埋下巨量廢棄物目前仍存在而繼續釋出有毒物質。

龍崎案應撤銷的原因:
一、根據歐欣公司環評書,該掩埋場址有「龍船斷層」通過,台大地質系陳文山教授已調查證實龍船斷層為活動斷層;又根據經濟部地調所今年206大地震調查報告,龍船斷層非常活躍,而且該區有許多盲斷層,206大地震造成水平位移最大在龍崎國小,約7.3公分;垂直位移最大在龍船國小,抬升約12.2公分,都在龍崎區。報告也指出「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位在抬升區域,實際整體位移量達14公分。
 
二、根據經濟部地調所第25號彙刊,場址東側存在斷層剪動帶,而該剪動帶已被歐欣公司假水保之名動工掩蓋,不過施工不到幾個月,工程又有崩壞,顯見此區域斷層活躍。另外,歐欣場址東側除有龍船斷層剪動帶,也是地下水豐沛區,場址東北側182縣道旁有湧泉區,在沒有自來水年代,居民常來此挑水飲用,常年有水,此區域也是二仁溪支流源頭區,絕不能掩埋廢棄物。

從永揚案、馬頭山案到龍崎案,我們看到政府處理廢棄物已捉襟見肘,我們看到政府仍放任廢五金進口,我們看到政府仍繼續發展高汙染高廢棄產業。

政府官員,別問我如何處理廢棄物,請先檢討如何轉型產業升級與發展低廢棄產業,你們的無能將使台灣永續沉淪,覺醒吧! 拒絕魔戒的誘惑,盡職去想想如何保護乾淨的飲用水吧!
環保署應撤銷龍崎案環評,請賴清德市長不能發放龍崎案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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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聯合:台南里長淚訴 活斷層蓋掩埋場 大家忍心嗎?
http://goo.gl/PX0ASE (含影音)
 
聯合:歐欣掩埋場擬續建 環團籲重新環評
http://goo.gl/aF8aGu
 
中時:斷層帶蓋掩埋場 環團疾呼撤環評
http://goo.gl/djzlYa
 
自由:廢棄物掩埋場位斷層帶 台南環團要求撤銷環評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70199
 
自由:有毒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位斷層帶 環盟促撤案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3711
 
今日大話:斷層帶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環盟促撤案
http://times-bignews.com/content.php?t=39900
公視新聞: <iframe width="640" height="360" src="https://www.youtube.com/embed/4sZRvmISLJk"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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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成果月報導 http://twrpu.blogspot.tw/2016/06/20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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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夢世界」災難事件 20160713

「統一夢世界」災難事件 20160713
 

--「統一夢世界」開發案不只是水源區保護問題,請問台南市政府,為何你鼓勵於「玉峰堰水庫集水區」違法開發?

有一家「統一企業」子公司,稱為統樂公司,85年起開始於玉峰堰水庫集水區違法開發,幾年內立法委員還幫忙向農委會水保局爭取了2635萬元施做違法水保 工程,面積超過100公頃,97年台南地方法院判定有罪(93年訴字第392號判決書),不過,其中有一塊大於2公頃的國有地,沒有被判竊占,環團向台南 市政府反應,市政府不理;向台南地檢署告發,地檢署至今仍冷處理。


還有,統樂公司僅花了900萬元認罪協商,台南地方法院就輕判刑5個月,不必坐牢。
法院輕判後, 統樂公司樂了,98年馬上提出「152公頃」「統一夢世界」水源區遊樂園區大開發,為至今全國水源區最大申請案。
統樂公司提出「統一夢世界」申請案,台南市政府完全支持,連環團檢舉統樂公司竊佔國有地也完全不理,統樂公司於「玉峰堰水庫集水區」違法開發,台南市政府也不計較。
二年來,環團多次向台南市政府陳情,市府完全不理睬,我不禁要問,台南市政府,為何你鼓勵於「玉峰堰水庫集水區」違法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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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吳慶年教授恩師! 20160709

懷念吳慶年教授恩師!  20160709


  在台南關心環境保護的大專教師中,吳慶年教授算是非常具有行動力的一位,對二十多年前剛踏入環保社運界的我,有賴他的指導指引,讓我得以追隨效法,吳教授是我的恩師!

吳教授熱情、親切有愛心,認識他二十餘年,共同努力反核與環保,看他經歷人生艱苦,晚年遭受愛子重病離開人世之痛,然而他仍時時顯現積極陽光,不顯露悲痛,令人感佩!


結識吳教授是我在1994年初參加核四公投自救會舉辦志工培訓後,要在台南舉辦工作坊、苦行與進坐活動。拜訪吳教授尋求支持,於活動舉辦時,吳教授場場支援,也協助聯絡成大環保社同學及台南團體支持,使社運菜鳥的我得以順利達成任務。


之後,於1994年社運團體阻擋立法院核四八年預算失敗後,核四公投活動告一段落,我也思考應轉型於台南在地進行環保紮根,就與反核四志工促成台南環盟復會,吳教授也是支持一員。



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廢核四運動再起,於2003年,我也勇敢地到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擔任會長,希望盡己之力協助廢核四大業,在我擔任會長期間更得到吳教授許多支持鼓勵與協助。

2016.7.7富駿掩埋場址現勘

  2016.7.7富駿掩埋場址現勘



昨天(7.6)到台南東山永揚場址現勘與量測地下水位,除了永揚場址有水池外(圖),鄰近出水點(自流水)(圖)仍然終年湧出。
富駿案雷同永揚案,有斷層、砂岩、地下水、自流水,只是範圍更大(3倍)、還有盲斷層、砂岩更大更多,除"非侷限地下水",更發現有"侷限(受壓)地下水",在場址高程約70m處。
 

7.4富駿案環評初審,在頻頻要求環評委員現勘後,7.7環評會議主席,成大環工系吳義林教授來現勘。吳教授說: 我是環工專業,不懂斷層,略懂地下水,趁颱風來前,先來看。


我告訴他(他也是永揚案環評委員),此地也有自流水(附圖)、場址有地下水(圖)、厚層砂岩(圖),比永揚場址還要多,務必請所有環評委員來現勘並要求撤案。






今天現勘後,我代表環團與自救會提出要求:
1. 由於富駿環評書至少有八處登載場址地表下30公尺內沒有地下水,涉偽造文書,依7月7日在環保局及富駿公司現勘結果,場址至少有三口井有地下水,包括 BH3,BH7及BH9,地下水位分別為地表下約14公尺、3.7公尺及4.8公尺;另外,富駿觀測井顯然並未依照環評書所登載設計內容設置,外觀沒有水 泥座,至於地下部份是否依照環評書所載內容設置,要求高雄地檢署調查。

2. 現勘富駿掩埋場區,有多處厚層砂岩(圖),且砂岩寬度、厚度、高度皆達數十公尺,此厚層砂岩區,富駿環評書完全隱瞞,涉不實登載。

3.要求召開專家會議,釐清斷層與地下水爭議。環團及自救會要求推薦專家參與審查,不同意環評會草率送外審,要求所有審查公開透明。

4.環保局環評委員欠缺地質、地下水專業,要求改善,要求專案審查會增加環團及自救會所推薦專家。

5. 要求高雄地檢署盡速現勘,富駿公司涉偽造場址地表下30公尺內沒有地下水及涉隱瞞場址掩埋區有厚層砂岩。

註: 環評制度要改: 地方環評不公開透明,掩埋場環評欠缺真正地質、地下水專業委員

馬頭山富駿掩埋場案第一次環評初審會議 2016/7/4

馬頭山富駿掩埋場案第一次環評初審會議 2016/7/4

                                 上圖: 場址有厚層砂岩、下圖: 場址有地下水

--環評黑霧

民主大退步,陳菊市長,您希望高雄市環評戒嚴?
   
今天高雄市環保局審理馬頭山富駿掩埋場案,我很驚訝,竟然禁止錄音、錄影,禁止記者旁聽,並有多位環評委員反對錄音、錄影,連高雄市法規單位說環評專案會議不是公開會議,我反問,公開在環保署網站,為何不是公開會議? 我自己發言要錄音為何不可?


我今天發言: 《富駿公司涉偽造文書: 涉偽造場址地表下30公尺沒有地下水,涉偽造場址掩埋區無厚層砂岩,要求環評委員現勘,而且,環評委員也涉違法審查富駿案,因為富駿場址部分區域位於高屏溪自來水保護區。》


 又,今天高雄市環保局報告竟說:【 根據水利署及南區水資源局來函(函在哪裡?),本區非屬《高屏溪攔河堰水庫集水區》及《阿公店水庫集水區》範圍,因此本開發沒有水利法及自來水法相關限制】---太可怕了,水利署與高雄市環保局難道在護航富駿? 難道不知有圖利犯法嫌疑?


事實上, 本案如非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才可謂沒有水利法及自來水法相關限制,但是,部分富駿場址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違反自來水法11條限制,應退件,環評委員明知而進行審查,也涉違法,而高雄市環保局明知(自救會一個月前已告知)卻不釐清,又受理環評,更涉陷害環評委員及圖利違法。


 總之,今天高雄市環保局富駿案環評讓我們開了眼界,除彷彿回到戒嚴時代,而高雄市環保局的黑箱環評,委員的配合演出,令人失望!

很遺憾今天環評委員不回應到富駿場址現勘地下水,又高雄市環保局定了不利公民參與的環評規定,民主大退步,陳菊市長,您希望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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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報導 http://goo.gl/JE2YgD
● 2016年1月(part1)報導 http://goo.gl/Dp6dqF
● 2016年1月(part2)報導 http://goo.gl/JQNChX
● 2016年2月報導 http://goo.gl/LLrFzc
● 2016年3月報導 http://goo.gl/6hGVp6
● 2016年4月報導 http://goo.gl/dCDCBk 
● 2016年5月報導 http://twrpu.blogspot.tw/2016/06/20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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